关于移民户安置接收地违背移民政策土地未落实到位的诉讼书
常德市移民局负责同志:
我,伍花平,现年38岁,女,土家族,初中文化,职业务农,原住湖南省石门县维新镇毛家坪村4组,家有4口人,于2008年生育了二胎,现共5口人。
为了支持国家建设,2007年随着皂市水库的修建移民到湖南省澧县大坪乡白塘村5组(现合并,城头山镇大兴村18组)安居落户,根据移民相关政策,以及当地领导承诺土地、补偿等没有落实到位,所以就有多次上访相关部门。
于2018年6月28日,由县乡村人民政府的相关领导初步进行了调解,但处理结果很不满意,故请市移民局负责同志予以落实。
一、关于我家土地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我原本在临澧县太浮镇安置,后在澧县大坪乡白塘村落户,是支部书记到临澧县太浮接我家到白塘村落户,并当时承诺给我家人均土地1.5亩,虽然没有证据,作为一个支部书记他是懂移民政策,到任何地方表态都是有原则的,并且有底气的。
二、作为皂市水库修建的移民户,,依照移民政策,我移民应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力。
三、关于我家2008年生育二胎小孩,是否享有国家土地问题,一事作答:我07年移民到澧县,当时,我家只有4口人,也只要求4口人的土地面积,没有要求08年出生的小孩土地面积。虽然二胎的出生,是经过政府审核生育,但没有出台政策,没有理由扣减我家从2007年移民4口人书记承诺的人均1.5亩的耕地面积,搞抓砂抵水。
四、关于惠农卡的面积补贴与我的实际耕种面积不符,欺骗蒙哄移民户导致移民户的惠农补贴不能落实到位,获悉塘村5组有耕地面积429亩,人口222人,按人均完全可以给足1.5亩,所以当时支部书记表态给移民的人均1.5亩耕地是掌握了底子的,是有底气的,是有原则的,根据土地面积情况,给我移民户的面积人均1.5亩,我移民户必须要,那么惠农补贴是按照原缴纳国家农业税的面积为依据,关于惠农补贴没有到位,移民户享有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落实惠农政策和赋予的权利义务。
五、关于土地调整落实没有到位的,必须按照移民户来该村该组的原始依据的土地面积为准,至于现在的航拍面积,不能作为移民户来该村的原始依据。
六、关于土地面积差额补偿,如土地不能调整,必须按照征用土地面积标准进行补偿。
七、关于三通问题,门前的桥现已成危桥,形成了隐患,致使我家出行、农业耕种、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生命财产安全时有威胁指日可待,须请给予移民的便出行,提供安全???障。
八、无论怎样,就土地问题,还是经济补偿问题,人身住所,出行等问题,在没有触犯国家法律的前提下,一切都受法律保护。
以上的反应倾诉,敬请领导来实地明察秋毫、为移民做主,依法秉公办案。
诉讼人:伍花平
电话号码:182xxxx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