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华为高管孟晚舟的律师抨击美国针对她的欺诈指控是“虚构的”,整个引渡案件是加拿大法庭的耻辱。审理本案的霍尔姆斯大法官表示,她保留裁决。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在休庭之前,她花了一点时间称赞双方的“出色”表现。孟的引渡听证会的第一阶段始于本周一,距离她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捕已经超过13个月。
在温哥华举行了为期四天的听证会之后,律师斯科特•芬顿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对首席大法官霍尔姆斯(Heather Holmes)总结了孟的引渡案的第一阶段的审理,他说所谓欺诈案, “必须对受害者的经济利益构成实际风险”。而在本案中,孟被指控未告诉汇丰银行有关华为在伊朗业务而造成了汇丰的潜在风险。欺诈案件中的风险可能很小,但不能“没有损失的可能性,这意味着根本没有风险”。芬顿说:“法院正在蒙受羞辱。”并补充说,该案是基于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而加拿大甚至没有参与采取制裁措施。
霍尔姆斯大法官表示,,她保留裁决。在休庭之前,她花了一点时间称赞双方的“出色”表现。孟的引渡听证会的第一阶段始于本周一,距离她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捕已经超过13个月。
代表该案美国利益的首席政府律师罗伯特•弗雷特(Robert Frater)周三表示,该案的依据是“不是一个复杂的理论……为了获得经济服务而向银行撒谎就是欺诈”。
美国希望孟在纽约接受审判,美方指控她对汇丰银行撒谎,理由是华为掩盖在伊朗的活动,从而使汇丰银行面临违反美国制裁的风险,并可能面临起诉,罚款和声誉损害。根据美国的起诉书,欺骗行为发生在2013年8月的香港一家茶馆,当时孟用PowerPoint演示文稿向汇丰银行一
位银行家介绍了华为与Skycom的关系,而后者在伊朗开展业务。
孟的律师承认这次会议已经举行,但对讨论的内容持不同意见。他们说,即使发生欺骗行为,孟的案件实质是违反了美国的制裁,而不是欺诈。他们说,由于加拿大没有针对伊朗的银行制裁,因此该案不能算是双重犯罪(double-criminality),孟应该立即释放。
孟的团队说,美国是试图“把违反制裁法变为为欺诈案件”,称欺诈指控为“虚构”。
周四,孟的首席律师理查德•佩克(Richard Peck)反复强调加拿大的主权地位,以强调孟的案件不适用美国制裁法。从2011年到2016年,加拿大“作为主权国家”对伊朗的法律与美国的制裁类似。佩克说,但加拿大在2016年取消了这些措施。
然后在2018年,当美国总统川普放弃与伊朗的核协议时,“加拿大选择跟其他文明世界一起拒绝效仿……”。派克说:“走偏的是美国。”
““我们就这项非同寻常的制裁法做出了主权独立的立法选择……这一决定至今仍然存在。”他补充说:“需要做正确的事。”
本周的听证会引起了浓厚的兴趣,来自世界各地的观众和记者们排起了长队,等待进入高容量,高安全性的20号审判室,孟晚舟则在装有防弹玻璃的被告席上。
周一,抗议者在法院大楼外挥舞着标语牌,要求释放孟。但后来其中有人告诉记者,他们拿到100加元至150加元(76美元至114美元)的报酬参加了这些活动,他们以为是音乐视频或电影拍摄的活动。
引渡听证会预计将在全年陆续进行。 其他辩论焦点将集中在孟在温哥华机场被捕时未受到正规程序对待,加拿大警方滥用了边境检查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