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党的十九大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同月,浙江省委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
2019年浙江法院“破”事做得怎么样?
来看下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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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结破产案件数量和案件类型分析
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2777件,法院经审查后正式立案受理破产案件2373件,占比85.5%。其中破产清算2318件(97.7%)、破产重整54件(2.3%)、破产和解1件;共审结破产案件1704件,其中破产清算1654件(97.1%)、破产重整48件(2.8%)、破产和解2件(0.1%)。
其一,基本数量逐年上升,受理案件数量2017年突破1000件,2018年突破2000件。收案数量的逐年攀升体现了破产市场化的推进成果,也体现了“执转破”数量增多及工作成效;
其二,收结案数总体快速增长,2016年受理和审结的数量比2015年分别上升37.4%和35.1%,2017年受理和审结的数量比2016年分别上升91.5%和69.1%,2018年受理和审结的数量比2017年分别上升24.5%和105.4%,而2019年受理和审结的数量比2018年分别上升17.2%和14.9%;
其三,受理和审结的破产案件中清算案件占绝对多数,2017年占比97.6%、2018年占比96.8%、2019年占比97.4%;
其四,2015—2017年受理和审结破产案件的数量的缺口逐年增大,从图表看呈“喇叭”状,2018年起缺口有所收缩,2015至2017年法院的存案工作压力大增,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17年以来,随着审结案件数量提升,收、结案缺口有所缩小,但考虑到在审案件体量总体较大、历年存案累积规模较大、破产审判力量有限等因素,破产案件存案工作量压力持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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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结破产案件的区域分布情况分析
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区域分布情况:
近五年全省法院各地区受理、审结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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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审理质效稳步提升,创新探索实践稳步推进
在破产案件受理总量不断攀升的同时,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的质效得以稳步提升,2019年审理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破产案件。最高法院推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件,绍兴上虞法院审理的“浙江金盾系破产重整案”位列其中。84亿元债务获得公平、有序清偿,区域性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为了更好推动债务人自主参与重整重组程序,预重整工作的探索稳步推进,2018年底,温州中院推动市政府出台《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纪要》(温政办函〔2018〕41号),专门针对预重整的相关联系机制等作了明确。为山农股份有限公司、河田集团等预重整案件的探索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探索个人破产立法提供实践经验,2019年温州、台州两地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有力推进。
2019年4月
台州中院出台《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审理规程(暂行)》
2019年7月
温州市府办印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府院联席会议纪要
2019年8月
温州中院出台《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到年底,温州全市法院立“执清”字号案件25件,审结11件,台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个人债务清理案件117件,审结23件,积累了个人债务清理的初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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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判助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
近年来,浙江高院积极统筹部署、持续着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各级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推进资源要素重新配置,加快推进处置“僵尸企业”,积极化解不良资产及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实现市场出清,盘活存量资产,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2019年全省各地区法院通过破产审判优化资源配置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