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佔中”乱港接近五年后,法庭终於裁定九名“佔中”发动者罪名成立,案件将於本月二十四日判刑。这是迟来的一次裁决,,但却使法治得到彰显、正义得到伸张的裁决,更是对社会乱象拨乱反正的一次裁决。市民期望,各界能从中获得必要的启发,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以维护香港今日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而年轻人更应从中得到警示,切勿轻信政客煽动性言论,以免成为无辜的“替罪羊”。
这次裁决,无论是在香港法治史上,还是香港整体的历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原因在於两点:
第一,将香港数十年以来最大规模的骚乱事件的始作俑者定罪。“佔中”对香港的破坏、对社会的撕裂,至今令人犹有余悸。但发动者多年来一直逍遥法外,迟迟未得到法律的惩处,这不仅令香港人心难稳,也令法治精神不彰。法官裁定九名被告罪成,就是对非法“佔中”的一次定性,向世人宣布这不是一次“合法”行动,而是一次彻头彻尾的政治骚乱,香港法治绝不会容忍。
第二,将荼毒年轻人的“公民抗命”违法本质予以釐清。“佔中”之所以能“成事”,最核心一点是披着“公民抗命”外衣欺骗社会,并试图以此来作为逃避法律责任的藉口。但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在判词中强调:“不论被告是否主张‘公民抗命’,或是因发动‘公民抗命’而被起诉,‘公民抗命”均不是抗辩理由,法院亦没有功能,去判断被告发动的‘公民抗命’背后的政治理念是否正确,而是只会把焦点放在他们行动的内容,究竟有否触犯法例。”这实际上等同宣布“公民抗命”违法,对防止今后再有年轻人上当、被骗,无疑是极其重要的。
非法“佔中”虽然过去接近五年,但当法庭宣判的同时却在勾起市民的不安回忆。当年持续了七十九天的政治衝击行动,严重地衝击香港法治,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对香港特区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都带来了严重的损害。这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反对派口中所形容的“民主榜样”,早就被镇压下去,又岂能肆虐七十九天之久?
裁决虽然来得太迟,但总归正义没有缺席。对於维护法治原则的角度,市民有理由希望法庭能判处相应的刑期,绝不希望有“轻判”的印象出现。市民更希望,经过这一重要裁决,香港社会可以凝聚更大的共识,坚定地站在维护法治、维护稳定、维护发展的大局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