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自称“中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的“花椒直播”平台主播吴某,在录制视频时意外高空坠亡,其家人起诉该直播平台。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终审宣判,认定直播平台对于吴某的坠亡存在过错,应承担部分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吴某家属3万元。
“丢了性命,获赔三万”,这是不少报道的标题。一个生命和三万元之间,自然不能划等号,但选择冒险的人总抱有侥幸心理,相信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幸的是,既然是冒险,意外就总会发生。
一些人选择冒险,利益诱惑是最大动因。从2017年开始,他在“花椒直播”等各大网络平台发布大量的徒手攀爬高楼等高度危险性视频,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也因此拥有了上百万粉丝。在“流量经济”、“粉丝经济”流行的当下,,这是一笔巨大财富。特别要强调的是,这笔财富不仅是吴某本人的,也是直播平台的。事实上,吴某生前从直播中得到的打赏有限,流量得到巨大攀升的平台,才是最大获益者。
对冒险者来说,录制什么内容的视频,选择的标准只有一个:爱看的人多。高空危险视频可以满足人们刺激和猎奇心理,也因此成为不少冒险者的选择。作为成年人,冒险者对冒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有明确预见,对损害结果发生具有明显过错,法院据此判决吴某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希望这样的悲剧和判决结果,能警醒更多仍心存侥幸者。
不过,如果仅有冒险者本人努力,哪怕他冒再大的险,关注的人也有限。正是网络平台的传播,让冒险行为得到更多关注,有了更大“价值”。对吴某来说,平台的每一次传播,都相当于给他打的一针“强心剂”,在一次次成功的喜悦下,他在冒险的路上越走越远。一定程度上,他是被平台一步步诱导走上不归路。法院认定吴某死亡与平台传播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判决其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符合事实和法律。
如果说有什么担心,那就是3万元赔偿,是否足以震慑不良网络平台。尽管法院认定了网络平台的责任,但3万元的赔偿数额意味着,在法律上,这是一种很轻微的责任。如果网络平台都能以此案为标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善莫大焉;相反,如果部分平台只算“经济账”,认为3万元赔偿不过是“小菜一碟”,平台从直播获取收益远大于赔偿,那么,他们就可能作出公众不希望看到的选择。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网络平台应该认识到,除了法律责任,它还肩负着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有些网络内容,有人愿意传,有人愿意看,但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都决定了,网络平台不能无条件充当二者“中介”,对不适宜传播的内容,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做不到这点的网络平台,离关门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