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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新乐市中医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一、选聘岗位:临床医师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7年10月20日)。
(三)取得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硕士毕业证。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选聘程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
四、报名时间:自2017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17:00.
五、联系人:祖海军
六、联系电话:0311—87572288
七、报名地点:新乐市中医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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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
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7名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7名。其中市中心医院10名,市口腔医院2名,市第三医院6名,市妇幼保健院9名,市儿童医院20名,市中医院20名。详见《2017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从公告发布日算起)。副高职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信息表)。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岗位条件中专业设置有方向的,证件审核阶段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选2017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17年11月2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一楼。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7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证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1:1。
咨询电话:0314-215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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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其市口腔医院3名,市第三医院3名,市妇幼保健院2名,市儿童医院27名,市中心血站4名。详见《2017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计算时间从公告发布日算起)。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等;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2017年 10月 31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一楼。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7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